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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么来判定张颖清案冤或不冤——兼论我们的论证方法 (上) 周慕瀛06.2.2.
自2005年初6位“天地生人”为张颖清鸣冤开始,至今一年,控辩双方说了不少话。如果设想真有一个科学法庭并设想法官们是智慧的、公正的,那么法官们是靠什么来判定(或否定)张颖清冤案呢?这就涉及控辩双方能否提供决定性证据了,如果有证据而没有拿出来以至使法官无法判定甚至错判,那就是当事人论证能力或方法有问题了。若因此而输了官司或无法定案可就太冤屈了。
现在就来看看双方的表现:
一. 控方阐述(扼要):张颖清本是中国第一位即将能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大科学家,因为他原创了一门新科学——全息生物学。他的路走得很顺当(破格被大学引进,提了教授、成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建立了研究所、国家发文批准设立国际全息生物学学会总部、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委批准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国家主席江泽民与其亲切交谈、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接受张的生物全息电图诊断仪为自己诊断……),国际上已召开过三次全息生物学大会,美国总统克林顿还给大会发来过贺信,已三次访问瑞典卡罗琳斯卡医学院……中国驻瑞典使馆科技处官员认为“只要进一步做好全息生物学理论的科学论证和推广工作,加强宣传……张颖清教授很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获诺贝尔奖”,我国还从来没有离诺贝尔奖如此地近。几乎近在眼前!突然,1995.4.3.《中国科学报》发表了由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主任委员(现称院士)邹承鲁推荐的《对全息生物学的质疑》的文章,此文作者周慕瀛是山东肥城矿务局职工医院的一名医生,他并不了解全息生物学的内涵,质疑文不对题。张颖清写反驳文章,该报不给发表。而1996年10月出版的由何祚庥院士主编的《伪科学曝光》竟然将周的《对全息生物学的质疑》收录其中,以极不正常的方式将全息生物学打入伪科学之列。乱扣伪科学帽子的后果使张颖清的命运急转直下,他创立的全息生物学在学术上遭到封杀,其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被取消,研究经费无人支持,申请评奖无处受理……更为痛惜的,由于学术生存权得不到保障,张积怨成疾,身心俱毁,从2000年起肺肝病变,胸腔积水,久治无效,不幸含冤病逝。
评说:控方诉状的全部根据只在一点,那就是《对全息生物学的质疑》一文“文不对题”。文不对题,也就是连对象都没有对准,还谈什么质疑。这样的质疑当然是无端的。凭了这样的东西1.无损于全息生物学的成立,2.当然也不可能动摇它任何(包括去夺取诺贝尔奖的)实力,3.更谈不上把它定为伪科学。可见关键在于控方要把“文不对题”的证据拿出来。
如果证据确凿,那么指控就能成立。周慕瀛、邹承鲁院士与何祚庥院士都有各自的罪责。其中周最轻,因为他人微言轻,就是发了“文不对题”的一通胡言,媒体可以拦阻他,社会可以闲置他,总之一个小人物的胡言乱语没有力量制造出诺奖之星含冤屈死这样等级的中国科技界大悲剧来。而邹院士罪责就大了。因为他本人是中国生物科学界的重量级人物,是国内历史上最接近于拿到诺贝尔奖的人物,更重要的是1995年他是中科院生物学部主任委员,这一身份几乎表明:他是当年中国生物科学界最权威的发言人。他在《中国科学报》这样的报纸上推荐一篇“文不对题”的质疑来“籍以维护科学尊严”(这就提示:放任宣传全息生物学有违科学尊严)影响就大了,如果有后患那也是严重的;他的罪责起码是1.置全息生物学于不科学的地位,这就为后来的伪科学地位提供了前提,2.根本动摇了张颖清夺取诺贝尔奖的可能性(不科学怎么能夺科学奖?)。何祚庥院士也有大罪。因为一方面他也是科学院院士,另一方面他把一个无端的质疑收编在《伪科学曝光》里。院士说话有科学权威性,而《伪科学曝光》基本上就把全息生物学归入伪科学了。这两点一结合使张颖清“命运急转直下……学术生存权得不到保障”起码是有可能的。
但如果没有证据,甚至恰恰相反,质疑非但成功,而且据此可以确定:1.全息生物学不能成立,2.张颖清根本谈不上靠全息生物学去获取诺贝尔奖,3.张颖清搞的全息生物学是十足的伪科学。那么控方是在诬告、是造谣;那么造谣的“老科技工作者”就是毫无科学道德、根本不配搞科技的工作者,造谣的记者就是毫无记者道德不配做记者的人,而所谓的[直言了]实际是[谣言了]。
但恰恰在最关键的地方控方交了白卷——控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公正的法官怎么可能凭空判定张颖清案是冤案?
二.辩方的辩护(扼要):张颖清曾是针灸医生,自创了全息生物学,1984年持电大文凭的张颖清是被作为自然辩证法的专家引进到山东大学的。当时考虑到张颖清是搞全息生物学的,曾经想把他推荐到生物系去,但是没有得到生物系专家的认可,此后在山东大学20年,他从未进入过生物系,他的理论也从未被生物系专家所接纳。所谓“张颖清教授将获诺贝尔奖”,那只是张颖清本人组织的会议作出的自吹自擂。(约在1995年)李岚清副总理下达任务要核实关于全息生物学的相关情况,因为山东大学向国家领导提交报告,要求重点支持全息生物学的研究,李岚清副总理批交科学院审查讨论,于是科学院生物学部主任邹承鲁组织了一次学部常委扩大会专门研究此事。通过调查和会议讨论,完全否定了全息生物学。邹承鲁还给诺奖委员会医学及生理学组秘书写过一封信,也收到了对方的回信,大意是张颖清在Karolinska医学院的报告不是应邀报告,而是由我国驻瑞典使馆推荐的,他在报告后只不过是说了一些常规的客套话,完全没有推荐他为诺奖候选人的意思。中国驻外使馆的推荐、外国人(含美国总统)的常规客套话当然没有科学鉴定的价值。张颖清的成果没有得到学术界的承认。国外只有一些“另类医学”网站介绍全息生物学。而在生物医学期刊数据库进行检索,没有找到任何一篇有关全息生物学的论文。
评说:就案件的需要或对控方要害的针对性而言辩方关键的答辩应该是证明《质疑》非但没有“文不对题”,而且质疑成功到使下述三点不可动摇:1.张颖清采用了(以男张三出国竟使用女张三护照闯过海关的“狸猫换太子”手法)蒙混欺骗手法来证明生物全息律,并据此创建全息生物学,2.故而全息生物学不仅不是科学,而且是伪科学,3.张颖清以全息生物学去夺取诺贝尔奖不仅没有实力,而且表明他是一骗再骗的骗子。可是台面上的辩方(所谓台面是指官方报纸、杂志、通讯社、网站等媒体或数一数二的非官方媒体,只有台面的影响力才是巨大的。在这一年来的争辩中新华社、《瞭望》、人民网、〈新闻晨报〉、〈北京科技报〉及网易网等才算得上属于台面)的辩辞竟如控方一样地不着要领。上述辩辞只是说明:张颖清不是科班出身的生物学科研人员,他创建的全息生物学没有得到国内及世界主流生物学界的认同。张颖清将获诺贝尔奖只是他自己的呐喊,不存在任何权威方面的认同。但是这些证明能起什么作用呢?不是科班出身的科研人员就不能搞科研了,就不可能有成就、更不可能有伟大成就了?得不到主流科学界的认同或者自己呐喊可得诺贝尔奖就该遭到封杀或该被认定为伪科学?历史上法拉第、孟德尔都不是科班出身的科研人员,孟德尔在世时其科研成就没有得到过主流科学界的认同;但这两位的科研成就甚至比上一世纪里绝大多数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成就都巨大得多。实际上,所有的外部评论或自我吹嘘都不是决定性的,决定性的还是事实本身,也就是全息生物学是否是伪科学。如果是,那张颖清哪怕是最正统最权威的第一科学家难道就批不得、揭不得;全息生物学哪怕在《自然》、《科学》上屡次刊发论文、得到过哪怕200位主流大科学家的认同甚至混到了诺贝尔奖难道就不准批、不准揭?如果不是,那谁也无权污蔑它是伪科学,院士或打假的权威难道就能例外?不错,何祚庥院士说到过《质疑》,指出“这是科学的质疑,特别是周先生的文章当中提了一堆科学的问题,说他有哪些错误,这些问题都很具体的,没有看见张颖清先生有任何答辩,任何回答”。但是这样的质疑在一般意义上并不等于辩方有称张颖清是伪科学者的权利。
辩方同样在最关键的地方没提供充分的证据,智慧而公正的法官们同样不可能仅凭上述辩辞判定张颖清案不是冤案。
这就是当前的形势。在台面上张颖清“冤案”争了个隔靴搔痒、不透不彻;智慧而公正的法官们是无法作出判决的。也就是说我们主流论坛的明智性与公正性远不及一个普通法庭,台上的人物对证明所需的逻辑性、必要性与充分性缺乏基本知识。关键的充分的证据明明存在(见www.science-china.com 或www.kxwsl.com 网上文章《谁是张颖清“冤案”的制造者》、《为张颖清回天乏术》及《走近事实》)却无人应用,事实上这也正是全息生物学问世15年主流生物学界无人质疑而只是凭空否认的基本原因。(完稿于2006.2.2.)